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2-10浏览次数:202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,保障实践教学质量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毕业班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安排

1.毕业论文(设计)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闽院教〔2022160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届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闽院教〔2022162号)及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论文(设计)开设要求,统筹组织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、中期检查、查重、答辩等工作,并将相关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。

2.毕业实习

1)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认真组织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(含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),毕业实习工作需填写《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实习计划汇总表》(见附件1),并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(见附件2)。

2)毕业实习原则应以集中实习为主,且集中毕业实习比例不得低于30%(集中实习是指由学院统一组织,由指导教师带队,学生分组到有关实习单位开展的实习,原则上每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5人),相关学院要多渠道地安排学生参加集中毕业实习。无法安排集中毕业实习的,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方案,允许部分学生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地点进行实习。凡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,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》,经家长签字、实习单位盖章、注明联系方式,报学院领导批准后,方可实行,学院应加强自主分散实习的跟踪、考核。

3)相关学院要认真检查落实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各项必备条件,毕业实习开始前要召开动员大会,并且拍照留档。填写相应的毕业实习手册,要求学生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,逐日填写实习日志,做好日常实习过程记录,认真做好实习总结,留下完整的档案材料。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及时指导、检查和督促,并协助实习单位进一步完善实习手册、实习计划等教学档案;学院领导适时赴实习基地巡视。

4)毕业实习任务完成后,需提交实习报告及毕业实习鉴定表,方可参加考核,不得免修。实习结束后,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时做好实习总结工作,对实习相关材料(实习大纲、实习方案、实习手册、实习鉴定表、实习工作总结、动员大会及过程性照片等)进行整理归档;并将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》(见附件3)于实习结束一周内报实践科备案。

二、非毕业班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安排

1.实验教学管理

1)认真落实实验教学任务。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的实验课程(含独立设置实验课及非独立设置实验课),编制实验教学计划,落实任课教师和开课实验室。安排专人于213日前完成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基础数据的维护工作,并于227日前完成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录入系统工作(具体通知将上传实践科/实验教学工作群共享)。

2)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课教学进度表、实验教学课表、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、相关实验教学考核资料(包括成绩评定原始材料、实验报告、试卷等)等,应分类整理,妥善保存。

2.专业实训教学管理

1)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,结合专业特点合理调整实训安排,原则上所有实训课程均要求集中开展。所有集中实训课程均需填写《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实训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》(见附件4);其中,校内实训课程还需填写《XX课程校内集中实训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》(见附件5),校外实训课程还需填写《XX学院XX专业XX实习/实训工作方案》(见附件6)。

2)加强专业实训教学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专业实训教学主要包括实训教学大纲、实训教学进度表、实训教学工作方案、实训教学任务书/指导书、相关考核资料等,应分类整理,妥善保存。

3.非毕业实习教学管理

1)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。认识实习、专业实习、生产实习(以下称“非毕业实习”)要求集中开展,学生集中实习比例需达到100%

2)各学院应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认真组织做好非毕业实习相关工作。非毕业实习工作需填写《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实习计划汇总表》(见附件7),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(同附件6XX学院XX专业XX实习/实训工作方案》)。

3)学院应在生产实习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,并且拍照留档。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及时指导、检查和督促学生填写相应的实习手册,要求学生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,逐日填写实习日志,认真做好实习总结,留下完整的档案材料。学院领导适时赴实习基地巡视。

4)非毕业实习结束后,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时做好实习相关材料(实习大纲、实习方案、实习手册、实习鉴定表、实习工作总结、动员大会及过程性照片等)整理归档工作。

三、经费管理

1.严格实习经费管理。实习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习管理费、讲课费、差旅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补贴、保险等。各学院要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,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,做好《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报告》(见附件8),严格把关,认真管理经费开支,不得超标准、超范围开支。

2.《关于XX学院学生集中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报告》原则上应在完成各类实习预算后,于212日前,由学院汇总通过OA一学期统一提交一次,经学院领导同意后,报教务处审批。

四、其他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践教学。实践教学是学生学习和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实践技能的主要途径,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。

2.各学院应结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实习“小学期”工作要求,在附件相关表格中明确小学期实习课程、参加实习学生人数、组织形式、指导教师等,制定实习经费预算,做好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及过程指导。

3.请各学院于2023217日前将附件1-2及附件4-7,电子版发至mjusjk@163.com邮箱,书面签字盖章后送至实践科(教学楼1C315,联系人:徐锘,联系电话:83761170。附件3XX学院XX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》于毕业实习结束一周内同以上报送方式,报送实践科。

4.本学期继续使用“校友邦”系统管理实训实习工作,各学院于2023217日前,由学院管理员在系统内完成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及校外实训课程录入,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实习实训课程要求制定,经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发布。校内实训课程可由各学院根据教学管理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使用。在系统中,所有实习都应设置日志、实习报告、成绩鉴定,毕业实习及分散非毕业实习应设置打卡,其他要求学院可自行决定设置。实习手册、实习鉴定表可从系统导出打印、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由学院存档。具体参照《关于启用“校友邦”实习实训平台的通知》(闽院教〔2022116号)、《“校友邦”平台实习实训管理使用说明》(以上两份文件可在“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教秘工作群”(592636532)共享文件中下载)执行。

5.各学院应按要求逐月及时上报实习监管数据至实践科,具体要求见《关于填报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实习监管数据的通知》(闽院教〔2022121号)。

 

附件:

1.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实习计划汇总表

2.xx学院xx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

3.XX学院XX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

4.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实训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

5.XXX课程》 校内集中实训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

6.xx学院xx专业xx实习/实训工作方案

7.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实习计划汇总表

8.关于XX学院学生集中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报告

 

附件.docx 

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1210